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组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07 00:00:00  来源:   点击:
校教字[2011]第011号 签发:李树忠



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法大发[2010]42号),学校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应完成相应本科课堂教学评价任务。为了切实落实本项制度,本学期同行评教将实施网上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教人员范围及工作量
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学校书记、校长及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等。其中,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以及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一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课时);其他校领导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课时)。
各学院同行专家、教学督导员等,应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二、 同行评教工作程序
(一) 选课:4月15日前,同行评教人员应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按照评教工作量要求进行选课。
(二) 听课:按照选定课程进行听课。听课可在所选课程(教师)教学进行中的任意一节或单元(部分课程为第12周结课)。
(三) 网上评价:网上评教系统于第10周启动。教师听课后,可于第10周至16周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课程评价。
三、 本学期同行评教数据将与学生评教数据一同纳入教学评估系统进行统计和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同行评教网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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