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1】第019号
由于我校采用的清华大学版本的综合教务系统升级,已公布的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员网上评教操作流程不再适用,现将有关变更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上评教操作流程主要变化
原综合教务系统的评教程序设计不尽合理,评教人员需要预先进行选课,并由教务部门对选课数据进行维护后,评教人员方可进行网上评教,即在评教人员选课时段和教务部门进行选课数据维护时段,无法进行评教,且不利于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系统升级后,评教人员可在学期内课堂教学进行期间全程进行选课和网上评教,操作简便,评教人员可随时选课和进行评价操作。
二、 网上评教时间调整
本学期,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员网上评教时间自即日启动,至第16周结束(第17周以后多数课程进入期末复习阶段)。第18周开始,网上评教系统关闭,进入评教结果统计阶段。
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员评教将与学生评教数据一同纳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希望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确保《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法大发[2010]42号)相关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