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2-04-16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了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七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应有学校返聘证明。
二、 表彰奖励
我校推荐限额为2名。本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拟表彰名额100名,
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 评选条件
(一) 教学名师奖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 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09—2011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 其它条件参照《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2)。
四、 校内遴选程序
(一) 学院推荐。每院可择优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评选。
(二) 学校评审和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我校市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市教委推荐。
五、 推荐人选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 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 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同时上报电子版,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三) 候选人5学时课堂教学录像光盘(教学录像符合附件5要求);
(四) 候选人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
(五) 候选人个人资料纸质和电子版(资料符合附件6要求)。
六、 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地点:昌平校区主楼A-302
  联 系 人:朱老师 王老师 电话:58909089
电子邮箱:jwczjk@cupl.edu.cn
教务处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4、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汇总表
5、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6、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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