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08-10-29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08]98号),2007-2008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开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是教学科研人员考核的一部分,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我校本年度在任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教学考核表》”),有继续教育学院授课任务的教师还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续)》(以下简称“《教学考核续表》”)。
二、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考核要求开展教学考核工作,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教学工作量备案表》(以下简称“《工作量备案表》”),于11月7日前交教务处备案(质量监控科,电话:58909089),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单位还应交研究生院备案(培养办,电话:58908066)。
三、 关于继续教育学院课堂教学工作的计算与填报问题
1、 教师承担继续教育学院课堂教学任务,填写《教学考核续表》,有关教学工作按实际授课时数计入《教学考核表》的“所有课堂教学工作折合工作量”和“教学工作折合总工作量”。
2、 各单位教务部门在填写《工作量备案表》时,直接将经审定的教师《教学考核表》相关内容进行复制粘帖,同时将教师《教学考核续表》中的“合计学时”数填在“备注”栏内即可。
请教学单位教务部门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各学院按相关要求做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08-10-29

附件:
1、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
2、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续)
3、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教学工作量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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