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法大研字[2008]第38号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公派研究生本科生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科毕业生公派研究生派出类别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 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公派研究生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
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前往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给予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
三、 公派研究生本科生初选对象
本科生公派研究生的初选对象为我校200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其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 初选名额: 20名
初选人选不是正式选派人选。
我校公派研究生最终选派名单由校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
组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选派条件和要求,对初选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审核后确定。
五、 本科生申请条件
1、 已经取得我校2009年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已被外校录取的推免生除外)。
2、 在推免生选拔成绩排名中列入学院(或法学专业排名)前8%的学生。
3、 能于2009年2月20日前落实海外留学接收院校。
六、 初选日程
1、 12月17-18日本人申请(填写并提交《关于开展我校2009
年公派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之附件8、附件9)。
报名地点:昌平办公楼-A302 咨询电话:58909089
2、 12月19日上午9:00非外语专业外语选拔考试,考试地
点另行通知。
英语、德语专业按推免成绩排名直接从2009届、2010届毕业生中各产生1名,不再进行选拔考试。
七、 12月20日公布初选名单。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报名动员工作,并请同学们
互相转告,从速报名,按时参加选拔考试。同时请关注研究生院公派留学相关信息:
(http://gate.cupl.edu.cn/portal/media-type/html/group/pyb/page/default.psml/js_pane/P-1160eeb7590-1000e)
附件:
1、 《关于开展我校2009年公派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34357&pid=4901&ptid=2&unchecked=true
2、 《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
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34434&pid=4901&ptid=2&unchecked=true
3、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项目指南》
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22030&pid=4901&ptid=2&unchecked=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