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教学科研集体的通知(校教字[2009]第019号)
时间:2009-05-13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为表彰本学年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无私奉献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及教学科研单位,鼓励全体教职人员和教学单位努力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决定评选中国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学科研集体。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及先进教学科研集体评选办法》(中政大发[2004]103号)(链接:http://jwc.cupl.edu.cn/info.asp?id=811),优秀教师奖表彰比例为全校教师的5%,优秀教师特别奖表彰比例为全校教师的1%;先进教学科研集体表彰5个。
根据学校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8月31日,学校在编教师为834人(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全校优秀教师表彰名额为41名,优秀教师特别奖表彰名额为8名。
各奖推荐申报名额及条件如下:
一、优秀教师奖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所、中心)按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进行推荐,不足20名教师的院级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在校连续任教一年以上。
2.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在学生和同行中得到普遍好评(学生评价或同行听课评价优良)。
3.积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参与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二、优秀教师特别奖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所、中心)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在校连续任教两年以上。
2.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特别好,在学生和同行中得到普遍赞誉(学生评价或同行听课评价优秀)。
3.在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改革,或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三、先进教学科研集体
(一)以学院(部、所、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圆满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积极承担本科生基础课教学工作,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指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
2. 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无教学责任事故。
3. 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且成绩显著,积极培育教学成果,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4. 有良好的团队精神,重视队伍建设,在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5. 科学研究成绩突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望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5月19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见附件)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报送地址: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联系人:王晋萍 朱亚峰
Email: jwczjk@cupl.edu.cn

教务处
2009年5月13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优秀教师及先进教学科研集体推荐申报汇总表》.doc

2.《中国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优秀教师(特别奖)推荐表》.doc
3.《中国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先进教学科研集体申报表》.doc
4.《中国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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