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5级英语专业10名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和德语专业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6-15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05年招生章程中有关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级英语专业10名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和德语专业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报名条件
2005级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目前已修读法学第二专业的学生,所修必修课均合格,且在校期间无违纪等不良记录者,均可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报名、或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拔资格。
(二)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
地点: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二、 选拔考核内容
英语专业选拔考核包括英语考试和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其中英语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60%,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包括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等5门课程)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形式为笔试。类型为选择题、名词解释和简答三种。
两门考试卷面成绩均为100分。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内容比重分别如下:法理学导论15分、宪法15分、中国法制史15分、民法(包括原理一、二)30分、刑法(包括总论和分论)25分。
德语专业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德语口语、法理和宪法等法学基础知识与理论、综合素质等,其中德语占60%。
三、 考试时间、地点
英语专业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一天,上午9:00-11:00:英语;下午14:00-16:30: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地点:教学楼端304/307。
德语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教学楼端306/308 。请报考同学上午8:20到考试地点抽签后依顺序参加考核。
四、 免试资格的取得:英语专业选拔考核总成绩排前10名的学生获得免试资格。德语专业学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及格(60分)即可获得免试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英语专业学生如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按缺额在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学校成立包括教务处、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外国语学院和相关法学院配合进行。

2005级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免试学
生选拔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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