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05年招生章程中有关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级英语专业10名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和德语专业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报名条件
2005级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目前已修读法学第二专业的学生,所修必修课均合格,且在校期间无违纪等不良记录者,均可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报名、或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拔资格。
(二)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
地点: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二、 选拔考核内容
英语专业选拔考核包括英语考试和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其中英语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60%,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包括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等5门课程)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形式为笔试。类型为选择题、名词解释和简答三种。
两门考试卷面成绩均为100分。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内容比重分别如下:法理学导论15分、宪法15分、中国法制史15分、民法(包括原理一、二)30分、刑法(包括总论和分论)25分。
德语专业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德语口语、法理和宪法等法学基础知识与理论、综合素质等,其中德语占60%。
三、 考试时间、地点
英语专业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一天,上午9:00-11:00:英语;下午14:00-16:30:法学基础理论。考试地点:教学楼端304/307。
德语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教学楼端306/308 。请报考同学上午8:20到考试地点抽签后依顺序参加考核。
四、 免试资格的取得:英语专业选拔考核总成绩排前10名的学生获得免试资格。德语专业学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及格(60分)即可获得免试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英语专业学生如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按缺额在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学校成立包括教务处、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外国语学院和相关法学院配合进行。
2005级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免试学
生选拔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