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推免类型确认的通知
时间:2009-09-25 00:00:00  来源:   点击:
本科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25号文件要求,我校推免生名额中含30名专业学位(即法硕)名额,且文件明确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为了确保30个名额足额推荐,同时确保学习成绩排在前列学生优先选择的权利,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如果出现排名前列的学生未选择专业学位情况,则排名末位的学生只能推荐专业学位,如末位学生不同意可选择放弃推免资格,缺额由排名后面的学生依次递补。
现将各专业推免情况予以公布,并请有意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27日(星期日)上午10:00时前到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进行确认,以便我们对差额进行递补,确保学校推免名额足额使用。
联系地址:昌平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联系人:王老师 朱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0年学习成绩推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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