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校教字[2010]第015号)
时间:2010-04-12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0年教学工作计划,切实以质量工程和学风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标,现决定开展第四届教学观摩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届教学观摩活动继续秉承“示范•交流•提高”的宗旨,通过一系列教学观摩和研讨活动,展现优秀教师个性风彩,探索教育创新思路,强化追求教学效果。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本届教学观摩活动以本学期开设课程为主。活动形式包括课堂教学观摩和专题研讨活动。
三、组织形式
(一)教学观摩活动以院部为单位开展,院部分管教学负责人负责本院部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观摩教学的主讲教师及课堂点评、专题研讨活动的主持人由院部进行遴选,以确保观摩教学活动的示范、启发和辐射作用。
(三)教务处协助院部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安排,确保相关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四、活动日程和要求
(一)4月16日前:准备工作
院部遴选观摩教学主讲教师(学院2-3名,教学部2名),拟定观摩教学及研讨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做好观摩教学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年教师广泛参与,保证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二)4月16日—5月15日:观摩教学
观摩教学一般随堂进行,观摩时间由主讲教师根据授课内容确定一节至两节课。院部可根据需要指定教育教学专家进行当堂点评。
(三)5月15日—20日:专题研讨
院部应认真组织专题研讨活动,确保全院教师广泛参与、切磋技艺、交流经验,以推动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五、院部报送材料:
(一)4月16日前提交《教学观摩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二)活动结束后提交《教学观摩活动总结》(附件2)。
地址:办公楼A-302,E-mail:jwczjk@cupl.edu.cn,电话:58909089。

各院部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教学观摩各项活动文字、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教 务 处
2010年4月12日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