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第034号)
时间:2018-05-18 09:45:49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法大发〔201350),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教学特别奖9名,教学优秀奖44名,优秀教学集体5个。

    二、 推荐名额及条件

(一)教学特别奖:各教学单位、在编科研机构限推荐候选人1名,条件如下:

1.在校连续任教5年以上;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定额,德法兼修,教书育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连续两年以上优秀;

3.积极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普遍赞誉;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6.本学年未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二)教学优秀奖:各教学单位、在编科研机构按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人数的5%(未推荐教学特别奖人选的单位可按6%)进行推荐,专任教师不足20人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已推荐教学特别奖则不再推荐教学优秀奖),条件如下:

1.在校任教满2年;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定额,教学效果良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秀;

3.积极投身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普遍好评;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6.本学年未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三)优秀教学集体奖:每个二级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条件如下:

1.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基层教学组织各项任务,调停课率低;

2.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圆满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良;

3.重视团队建设,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重视德法兼修、教书育人,在培育高水平师资队伍工作中成效显著;

4.教学基本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得力,至少每两周举行一次与教学有关的集体活动,有效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争取高层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为学校教学改革事业争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

5.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

   优秀教学奖推荐材料包括附件1-4(均一式2份,电子版发邮箱),于6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邮箱: jwczjk@cupl.edu.cn

 

附件:1.优秀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2.优秀教学奖(个人奖)推荐表

     3.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教学业绩一览表

     4.优秀教学集体奖评审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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