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二周)
时间:2018-05-23 08:37:53  来源: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行至第十三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教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85218:00):

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法学院

0

民商经济法学院

0

国际法学院

0

刑事司法学院

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

商学院

0

人文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8

社会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1

科学技术教学部

0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59

全    校

71

窗体顶端    本学期教师评教将于6月15日(第16周周五)结束。请各学院、教学部管理人员、同行专家等尽快进行听课与评价,特别是尚未进行听课评价的院部应加强督促力度。

、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度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9271

5962

64.31%

民商经济法学院

13759

9875

71.77%

国际法学院

14269

10653

74.66%

刑事司法学院

12333

9450

76.6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666

6874

79.32%

商学院

14978

8453

56.44%

人文学院

2914

2269

77.87%

外国语学院

7141

5950

83.32%

社会学院

3348

2391

71.4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80

1111

80.51%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2435

1700

69.82%

全    校

90878

64963

71.48%

学生网上评教将于第十四周63日)结束。届时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望各学院教务人员、学生辅导员加强督促。

教务处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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