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6 16:24:42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室、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69号),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法大发〔2016124号),现将2017-2018学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范围

(一)教师按照学校培养方案于2017-2018学年所承担的本科生、二学位生的课堂教学,以及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在校外举办且已经单独领取课时费的除外)课堂教学,按授课班级人数进行课时折合后,超出教学工作定额的课时。

(二)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的课时折合标准为:授课对象不超过60人课程系数为161120人课程系数为1.1121250人课程系数为1.2251人以上课程系数为1.4


二、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所指教师教学工作定额执行法大发〔2016124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教学科研型:教授64课时,副教授96课时,讲师128课时。

    教学型:公共基础课类(体育课除外)288课时;体育课类384课时。

    科研型A类:教授、副教授32课时,讲师、助教48课时。

    科研型B类:教授、副教授32课时,讲师、助教64课时。

    在年度考核中按规定享受工作量减免的教师,在超工作量奖励中不按减免计算,一律按上述额定工作量进行计算。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院部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的统计申报工作。本次超工作量统计工作将继续依托学校数据中心,自动将人事系统中岗位信息、教务系统中本科生、二学位生的课堂教学信息,以及研究生院系统中的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数据读取至学校“办事大厅”平台,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动进行系数折算,以“一张表”的形式展现。

教师在本次超工作量统计工作中无需填写表格,只需登录学校智慧法大“办事大厅”,点击“教学超工作量统计”对本人工作量统计进行确认并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1)。

如对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课堂教学工作量系统数据存疑,请联系本学院研工办进行复核,如有修改,待数据从研究生院系统流转至学校数据中心后再行申请。

各教学院部相关负责人通过智慧法大系统统计并审核超工作量奖励情况(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于1210日前将《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地址:昌平校区厚德楼307,电话58909093/9094,联系人:程老师。

   (二)教务处对院部提交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申报。

    各院部请务必于1210日之前完成提交,以确保奖金及时发放到位。


    四、未尽事宜请向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咨询:

      关于超工作量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王老师,电话:58909089

      关于本科超工作量奖励的申报相关工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程老师,电话:58909093/9094

      关于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卢老师,电话:58908076

      关于智慧法大系统的使用操作问题,请咨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任老师,电话:58909615

 

 

 

教务处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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