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学管理人员、同行专家、教学督导线上评教模块的通知
时间:2019-04-26 17:02:57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新版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师评教模块已经启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大发〔2017141号),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学院同行专家均应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评教。请具有评教权限的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在第16周周五(614日)之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线上评教工作(评教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评教过程中,如遇操作不能正常进行,或系统显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


    电话:58909089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邮箱:jwczjk@cupl.edu.cn



教务处

2019426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