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室、中心:
为了做好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第十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四)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本年度北京市拟评选表彰特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0名左右、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市教委通知,我校推荐候选人限额为4名,其中特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至少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二)优先推荐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校内遴选程序
(一)院部推荐:各二级单位均可根据推荐条件推荐不超过2名教师参选(推荐类型不限)。
(二)学校评审及推荐: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校长办公会对候选人提名名单进行审议并决定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以下材料均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1.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9年北京市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堂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3);
3.2019年北京市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学院推荐候选人业绩一览表(附件4);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9年6月25日上午11:00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地点:昌平校区主楼A-302
联系电话:58909089
电子邮箱:jwczjk@cupl.edu.cn。
(二)候选人应提前准备的其他材料(须于9月9日向北京市教委正式推荐时提交):
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简介、两学时课堂教学录像、两张照片等(详见北京市教委通知,请候选人自行下载填报: http://jw.beijing.gov.cn/gjc/tzgg/201906/t20190620_71568.htm)
教务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