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3 11:17:55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法大发〔2017〕141号),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全面开展。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工作日程安排

学生评教 即日起至第15周周611日)。所有本科学生应在上述时间内对本学期所修读课程进行网上评价,届时未完成评教者,网上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

教师评教 包括同行专家、管理人员以及教学督导组评教,自即日起至第17周周625日)。

二、工作要求

(一)全校所有修读本学期课程的本科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及外校交流生除外)均应对所修读课程进行评价。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及外校交流生如要求评教,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教务处申请评教权限,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限。

(二)同行专家、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员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各类人员具体听课要求如下:

书记、校长以及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其他分管业务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各学院院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教学院部、科研院所负责人至少应听评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听评专业课不少于2次;同时建议广大专业课教师积极观摩、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

三、其他事项

评教过程中,如遇操作不能正常进行,或系统显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58909089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电子邮箱: jwczjk@cupl.edu.cn

四、特别提示

(一)评教时间

学生评教:系统将于即日起开放,学生应尽可能于第13周周末前完成网上评教,避免第1415周评教后期,评教信息无法及时回传影响学生选课15周后不能再进行评教,未完成评教同学的选课、查看课程成绩、课表等权限将受到限制。

教师评教:同行专家、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员请务必于17周周625日)前完成网上评教操作。

(二)任课教师查看过往评教成绩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之前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通过“量化评教——教师评教统计”进行查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及之后,教师可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教学评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育人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在教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请广大师生严格执行学校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加强教学秩序监督和教学质量监控。


              教务处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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