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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第076号)的相关规定,本学期自第十四周周一(12月2日)起,停止学生社团、班会活动借用教室。各专业各年级班会、讲座及社团活动等请12月2日以前进行。12月2日以后需要补课、考试、召开诚信考试会议、学院统一安排的党团活动,可以继续申请使用教室。
教务处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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