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名校交流相关问题问答
时间:2013-05-08 00:00:00  来源:   点击:

1.每年有几次交流机会?每学期大概何时报名?

每学年有两次交流,春秋学期各一次,但每个学生四年期间只有一次交流机会。每学期第10、11周报名,具体时间根据每学期教务处服务中心交流生选派通知确定。

 

2.选拔机制是怎样的?

教务处把交流名额分到各个学院,由学院确定选拔标准并选拔。

 

3.每个人在报名阶段是否只能选择一所国内名校?

可以报多所,与高考报名相似,报名的具体环节由学生所在学院确定。

 

4.是否要交纳费用?如果是,都包含哪些?

在本校交学费,在交流学校不交学费。住宿费在交流学校交,返校后本校财务处负责退回在本校所交交流期间的住宿费。

 

5.住宿环节是如何安排的?(包括法大本校的宿舍如何利用,交流学校的宿舍如何安排)

住宿由交流学校安排,一般与交流学校学生混住,交流生没有专门的宿舍。

 

6.学生证怎样办理?是否影响火车票的购置?

交流学校收到我校寄去的资料后,在学期结束前办理学生证并寄回,不影响学生票购置。

 

7.在交流学校就医能否适用公费医疗?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方学校的医疗费用返回母校后报销,需要处方、病历和发票。

 

8.怎样选课?辅修专业选课是否受限制?是否可以修读法律诊所类课程?

一般是到对方学校后根据对方学校的相应安排选课,选课不受年级、专业的限制。如果参与对方学校实践教学性质的课程(如实习、法律诊所、学年论文等),由对方学校决定你是否能参与。浙江大学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交流生在预选阶段与浙大的本科生一起选课,具体的选课通知要咨询浙江大学教务处。

 

9.英语四六级考试、司法考试、普通话考试等重要考试是否可以在交流学校参加?

四六级考试、普通话考试都可以在交流学校参加。司法考试在大四进行,我们的大四学生不参与交流。

 

10.在交流过程中是否必须要修读原专业?

原则上要读原专业,但国际商务属于目录外专业,可以选报交流学校的相近专业。

 

11.交流期满后是否可以续期?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不延期,其他大学一般可以申请延期。每学期第九周前向母校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服务中心申请即可。

 

12.回来后学分怎样认定?是否影响奖学金、评优、入党?

在交流学校所取得的学分,全部可以而且必须认定为我校的有效学分。认定的途径有两种:记入和记载。在交流学校所学的课程,如在本人培养方案中有对应的相近课程,应该通过“记入”的途径认定学分。“记入”就是把在交流学校取得的某课程的成绩直接记为与该课程对应的课程成绩里。反之,如果没有相近的课程,则应通过“记载”途径认定学分。记载课程学分后,应根据该课程的课程属性和学分,选择一门课程冲抵。冲抵后,这门课程不能再修读。

从程序上,学分认定有四个基本环节:第一、收到交流学校成绩单。交流生返校学期第4-5周前后,可以收到交流学校寄回的成绩单。第二、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交换交流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第三、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盖所在学院公章(或者教学科研办章)。第四、送教务处服务中心复核并登录成绩。

学分认定后,不论是“记入”还是“记载”的学分,都与在本校学习某课程所取得的学分成绩一样有效,不影响毕业、评优、评奖学金、入党等。

 

13.交流结束后是否会发放相关证明?

交流结束后,交流学校一般会颁发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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