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16-09-07 15:53:42  来源:教务处   点击:

1. 问:本科几年级可以申请 CSC 优本项目和校级国(境)外交
流项目?

   答:根据新的规定,只要符合语言、学习成绩等相关要求,大
一下学期、年满 18 周岁并已修读完至少一门国际课程的学生便可以
开始申请(大一下学期申请 CSC 优本项目的一般是大二下学期派出)。
   因此,大一(下学期)、大二、大三的学生均可以申请,但根

据学校规定,大四、大五的学生不能够参加申请。
2. 问:大四下学期可以出去交流交换吗?
   答:不可以。凡是大四下学期、大五的学生均不允许出国(境)
交流。
3. 问:语言成绩(托福、雅思等其他语言成绩)没有达标或还
尚未出成绩,可以报名吗?

   答:凡是参加报名申请时没有语言成绩的,一律不能通过初审,
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4. 问:(GPA)没有达标,可以参加报名吗?必修考试有重修记录,
可以参加报名吗?

   答:凡是(GPA)没有达到项目要求,或者必修有重修记录原
则上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5. 问:可以报名参加项目“选派专业”中要求与学生修读专业
不同的项目吗?

   答:不可以,报名参加的项目的专业要求应该与学生自己的修
读专业一致,比如,法学专业的学生不能够报名参加“选派专业”
只标明“德语”的交流项目。
6. 问:出去交流中所修的学分可以换算成本校培养方案中的学
分吗?

   答:根据教务处规定,在境外大学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与成绩,
我校给予认定。但法学专业的以下课程必须取得本校的学分和成绩:
宪法学、民法总论、刑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具体的学分换算要求请关注教务处官方网站的信息或咨询教务
处。
7. 问:出去交流有无最低的学分修读或课程修读要求?
   答:有,根据学校规定,选派交流的学生一学期必须至少修读
6学分或两门课程。
8. 问:参加报名的具体时间是?
   答: CSC 优本项目申请时间:每年教务处 12 月初发布报名通
知,包括具体项目(一般以上一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为准),
12月中旬安排遴选,12 月底确定下一学年度派出交流学生名单。
   每年新增的 CSC 优本项目申请时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
   校级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时间:春季学期 3 月底开始。
9. 问:报名参加 CSC 优本项目的学生还可以继续报名“国家建
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吗?

   答:可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国家留学基
金委 CSC 优本项目不冲突。
10. 问:派出学生出国学习前是否需要在学校登记备案?
    答:需要。派出学生出国前需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中
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备案表》(见附件 10),该
表一式两份,需交该学生所属学院及教务处备案。
11. 在国外学习期间中途是否可以回国?
    答:原则上不允许出国交流学生中途擅自回国,除非因特殊原
因(不可抗力或者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在外学业)可提前
终止留学协议回国。
    出国学生不得以需参加司法考试,研究生保研资格选拔或面试,
回校参加考试等为理由要求提前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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