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招生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务管理
考务管理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服务
交流培养
实验教学
发布日期:2018-03-22
点击量:
2017级培养方案修订后,一些专业必修课程有所调整,使得一部分需要重修和转专业需要补修上述课程的学生无法正常修读。为顺利进行英语(法律英语)专业、德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专业新旧培养方案的过渡,满足这部分同学的学习和考核要求,特制订解决方案如下:
英语专业
已停开必修课
课程号
学分
原开课学期
可替代课程
现开课学期
现代汉语
307050602
2
308000982
应用文写作课(实践课)
308000812
4
应用文写作
408001142
7
法律英语写作
308000902
5
408000632
翻译专业
开课学期
法律翻译与法律文化
308000882
6
408001332
8
法律德语(一)
308010254
308010252
法律德语(二)
308010264
308010262
10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如有疑异,请与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58909469
上一篇:刑事司法学院课程替代方案
下一篇:人文学院课程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