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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用表』中国政法大学任课教师成绩更正申请表

发布日期: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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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成绩更正须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阅后的答卷复印件、论文封皮复印件、成绩记录单等)。

 2.学生参加未选课程考试者,该试卷成绩不予登录,教师在试卷袋注明情况即可。

 3.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作业、论文、作品等,导致教师漏登成绩者,不予补登。

 4.为保证成绩的稳定性和公平性,主观题错判原则上不予更改。

 5.更正过程性成绩需提供未经改动的原始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