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室、中心: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鼓励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经师”和“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用大爱书写教育人生,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评选奖励办法》(法大发〔2024〕153号),现将首届(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各教学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科研处负责在编研究机构的推荐工作,可推荐候选人2名。
二、参评条件
候选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截止到评选当年8月31日);
(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来校工作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截止到评选当年8月31日):
(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近五学年年度考核及近一次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五学年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均不少于64课时;
(六)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专家同行认可,近五学年所任课程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均为优秀;
(七)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教育教学业绩等级表B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绩;
(八)注重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
(九)注重因材施教,培养、指导学生在科研、竞赛、社会实践和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十)对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及时把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所讲课程对同类课程的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十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科研成果,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
(十二)非现任校领导。
三、材料提交
参评教师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推荐表》(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推荐单位。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5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的word/excel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邮件主题为“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推荐单位名称”,无需提交纸质版。
邮箱:jwczjk@cupl.edu.cn
电话:58909089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推荐表》(法大发〔2024〕153号)
2.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推荐表
3.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教学)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