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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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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第005号)第九条之规定,本学期自第十六周起停止借用教室,即从12月21日起所有学生社团活动、班会、讲座均不得再在教学楼举行,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教务处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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