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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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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第076号)的相关规定,本学期自第十四周周一(12月6日)起,停止借用教室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班会活动。各专业各年级班会、讲座及社团活动等必须安排在12月6日以前进行。12月6日以后需要补课、召开诚信考试会议、开展重大活动的,可以继续申请使用教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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