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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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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战略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结合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5—2030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卓越人才创新培养行动方案(2025-2030 年)》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微专业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围绕特定方向、交叉学科领域或相关前沿领域开设一组核心课程,学生修读达到相应要求后可获得微专业证书。我校计划遴选和建设一批微专业项目,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的需求,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并加强数智教育支撑。
二、项目方案设计
1.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牵头或联合设计培养方案,内容需突出特色(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应用、区域国别、涉外争端解决等),且涵盖课程体系、师资配置、实践平台、国际交流等模块。
2.鼓励各单位探索“跨学科”“理论+实务双导师制”“政产学协同培养”等创新模式,强化学生专业实务能力与全球视野。
3.项目培养方案的设计应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可以衔接现有培养方案。
二、申报要求
1.培养方案要求:各教学院部自主设置和建设微专业,整合校内外资源,开设一组专业核心课程,课程体系应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微专业的开设应进行前瞻性、创新性探索。微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一般不少于5门,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须经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
2.学生修读要求:学生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修读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可申请获得微专业证书;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未修读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者,则不能申请微专业证书。
3.微专业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应至少主讲1门该微专业课程。
4.招生和教学安排要求:招生由教务处统一发布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各教学院部自行组织选拔与录取。招生人数由各教学院部根据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决定。微专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可单独开班,也可跟班修读。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特色鲜明、具有可持续性。
2.申报材料:包括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1)、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微专业课程大纲(附件3)、微专业汇总表(附件4)等(如属于政产学研协同合作项目需单独提交合作单位意见,其他支撑材料可另附)。
3.有意申报的学院,须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主楼A301,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jwcjyk301@163.com。
四、保障措施
请各教学院部将微专业建设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学校将对微专业建设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联系人:陈硕 010-5890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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