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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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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
现就各专业2019年培养方案修改稿补充通知三项重要事宜:
1.各专业任选学分调整
(1)法学各专业均不再设置任选学分,将现行培养方案中关于任选学分的要求删去。
(2)法学以外各专业均不再设置任选学分,各专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现行培养方案中关于任选学分的要求删去或者将相应学分调整至其他课程模块。
2.法学专业《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信息调整
原通知中“增加一门专业必修课《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32学时,开课单位为法学院,第7学期和第8学期开课”修改为“增加一门专业必修课《法律职业伦理》,3学分,48学时,开课单位为法学院,第7学期和第8学期开课”。
3.创新创业课程2学分可以计入课内实践教学学分中
各学院应当于4月4日前按照原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范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5890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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