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机关单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校字[2002]第262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各院部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决定批准22个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项目经费将另行拨付。
以上项目研究期限一年,2017年年底开展中期检查,2018年6月结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及时开展研究,确保研究项目按时完成。
各院、部要继续开展院部级教学改革立项和评选工作,注意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中鼓励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本年度获得立项项目的各学院、部、处、所、中心要认真做好对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张华韵,联系电话: 58909095。
附件: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docx
教务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