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本科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2 16:05:13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是学校实行三学期制以来的第一个夏季学期。为确保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好各方面本科教学工作。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安排工作将于第十三周开始,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现将工作进度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开设课程的范围为: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国际课程、创新创业课程、“虚拟第三学期课程”。新开课程需依照《中国政法大学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

体育部可开设通识必修课。

    二、排课要求

(一)为了丰富学生课程选择,贯彻人才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目标,教务处鼓励各单位开设国际课程、创新创业课程、通识主干课程、案例课、研讨课、实务技能课。

(二)各单位可依据学生培养情况,在保证专业选修课计划开设学年学期正常开课的情况下,开设专业选修课。

   (三)除国际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外,各教学单位还应开设其他选修课程,其中至少包括3门次专业选修课或通识主干课,其他选修课的开设门数不限(体育教学部除外)。

(四)夏季学期排课不受周学时限制,教师可以依据本人教学计划、课程特点等灵活安排课时,可采用每天多课时连排、每周多天连续排课的方式安排教学;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可依据课程特点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师接力授课。

(五)夏季学期课程开设原则上不设最低选课人数限制。

(六)“虚拟第三学期”平台课程排课由教务处依据《中国政法大学虚拟第三学期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稿)》安排。

    三、工作日程

(一)第十三周,各学院依照教务处发布的排课通知进行排课工作宣传与计划。

(二)第十三周周二至第十四周周五(5月23日-6月2日),各教学单位收集并录入开课任务书。

    对于非所在单位开设的课程,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可以根据本通知附件《中国政法大学通识选修课列表》选择有意向承担的课程并于5月25日前联系相应开课单位(无确定归口教学单位的课程提交给教务科)。

(三)第十五周周一(6月5日),教务科预排课并出课表征求意见稿。

(四)第十五周周二至周五(6月6日-9日),各教学单位教务人员征求教师对课程安排的意见,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课程安排。教务科统筹协调,并确保6月9日课表初步确定。

(五)第十六周(6月12日-16日),学生选课。学生选课开始后,教务科将不再受理教师关于调整课程时间的申请。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58909093/4。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课程开课任务书.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通识选修课目录.docx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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