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境内外交流学分认定工作现已启动,请通过新版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一、申请对象
教务处派出的境内、境外交流同学。
二、申请时间
系统功能即日起开放,交流学生必须在收到交流学校正式成绩单两周内在线上申请学分认定。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请的,须在系统内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返校当学期。无备案或超过最长延期期限者,不予受理。
三、申请依据
1.《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的说明》;
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认定办法》
(请查看“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制度规定)
四、操作指南
详见教务处官网——考务管理——办事指南。
(http://jwc.cupl.edu.cn/info/1077/4541.htm)
五、特别提示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分和成绩认定申请,任何时候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教务处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所录入的成绩无效。并比照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中的弄虚作假、擅自更改成绩单行为进行处理。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冯老师,办公电话010-58909097。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