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教学奖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
优秀教学个人奖设教学特别奖和教学优秀奖两个等级,其中教学特别奖评选比例为专职教师的1%,教学优秀奖评选比例为专职教师的5%(专职教师人数统计截至2012年8月31日,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
优秀教学集体奖评选名额为5个。集体奖以研究所、教研室为单位评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科研机构,可以申报优秀教学集体奖。
二、 推荐条件
(一)教学特别奖。各教学单位、在编科研机构限推荐候选人1
名,条件如下:
1.在校连续任教5年以上;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定额,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连续两年以上优秀;
3.积极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普遍赞誉;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6.本学年未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二)教学优秀奖。各教学单位、在编科研机构按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人数的5%进行推荐,专任教师不足20人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但已推荐特别奖的不再推荐优秀奖),条件如下:
1.在校任教满2年;
2.模范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定额,教学效果良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秀;
3.积极投身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
4.在学生、同行中受到普遍好评;
5.积极参加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
6.本学年未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三)优秀教学集体奖。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条件如下:
1.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基层教学组织各项任务,调停课率低。
2.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圆满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良。
3.重视团队建设,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培育高水平师资队伍工作成效显著。
4.教学基本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得力,至少每两周举行一次与教学有关的集体活动,有效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争取高层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为学校教学改革事业争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
5.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提交优秀教学奖推荐材料(见附件,均一式两份)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联系电话:58909089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 jwczjk@cupl.edu.cn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doc优秀教学奖单位推荐汇总表
附件2:.doc优秀教学个人奖推荐表
附件3:.doc优秀教学个人奖候选人工作业绩一览表
附件4:.doc优秀教学集体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