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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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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
2014年秋季学期案例课、研讨课、实务技能课课程实施经费已经由财务处划拨到各学院、教学部的教学基本账户(名单、金额见附表),该实施经费务必在12月15日前报销完毕。请各部门通知任课教师到本部门报销。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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