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招生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务管理
考务管理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服务
交流培养
实验教学
发布日期:2014-11-15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
2014年秋季学期通识主干课课程经费已经由财务处划拨到课程负责人账户(详见附件1)。请通知各课程负责人在12月15日前报销有关费用。课程经费使用,请遵照《中国政法大学有关教学项目资金使用细则(试行)》(校教字[2004]第015号,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
附件1 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通识主干课程开课目录.doc
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有关教学项目资金使用细则(试行).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15日
上一篇: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案例课、研讨课、实务技能课课程实施经费到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书目导读类课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