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10月1日—10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0年10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9月1日—9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0年9月1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9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9年11月25日前交至...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24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9年10月23日前...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2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9年9月20日前...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5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附件1),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9年5月14日前交至教务...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5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4月16日—2019年5月15日活动开展计划表(附件1),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9年4月15日前交至教务...
各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备案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5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15日活动开展计划表(附件1),经所属学院、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