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至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交至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交至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交至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交至教...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0年12月4日前交至教务...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11月2日—11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0年11月6日前交至教务...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 号)文件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准予新增3个基层教学组织、变更15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现将新增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及准予变更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1.2020年新增基层教学组织名单2.2020年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情况 教务处2020年10月21